我在免税行业做了快15年,从最初在浦东机场免税店给顾客介绍香水,后来转到售后管理部门,处理过无数客诉,也参与过两次门店的合并调整。但这次上海几家免税店集中注销,情况还是不一样——以前是关并转,至少还有主体承接,这次是真真切切地注销,法人资格都要没了。后台最近天天被同行和客户追问:店都没了,我买的包坏了找谁?积分还没兑换,是不是打水漂了?甚至有老客户打电话来说:我在你们店买的表,走时不准,你们总得给我个说法吧?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售后服务责任追究制度怎么落地的问题。今天我就以过来人的身份,聊聊免税店注销后,售后责任这块硬骨头到底该怎么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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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方案里,必须给售后责任留位置
先说个我亲身经历的案例。大概三年前,我们集团旗下的某市内免税店因为租约到期注销,当时清算组的主要精力都在资产盘点、员工遣散、供应商货款结算上,售后问题被排在了最后。结果呢?有个客户拿着刚买了三个月的奢侈品钱包来找我们,说五金件掉色了。当时门店已经撤柜,清算组的人直接说:店都注销了,你找谁去?客户急了,当场在店里拍视频发抖音,配文免税店跑路,售后无人管,一下子发酵了。最后集团不得不紧急拨款,让售后团队临时返聘处理,不仅赔了客户一个新钱包,还额外送了张优惠券,才把舆情压下去。
这件事给我的教训特别深:注销清算不是甩包袱,售后责任必须像负债一样,在清算方案里明确列支和承接主体。法律上虽然规定法人注销后,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但实操中,清算组往往由临时人员组成,对售后流程、客户档案不熟悉,很容易出现踢皮球。所以后来参与上海某免税店注销方案时,我坚持在清算报告里单列一章售后服务责任承接,明确三点:一是售后档案(含购买记录、维修记录、客诉记录)的移交方式和保管期限(至少5年);二是未履行完的售后义务(如保修、退换货)由谁承接(我们当时是让集团旗下的其他免税店统一承接,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三是设立专项售后基金,从清算资产中预留一定比例(建议不低于售后预估支出的120%),专门用于处理注销后的遗留售后问题。
这里有个细节很多人会忽略:客户信息的保密和移交。免税店客户很多涉及隐私,比如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购买偏好,直接移交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我们当时的做法是,聘请第三方律所对客户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比如隐藏身份证号后四位,联系方式仅保留区号),然后加密刻盘,由清算组和接收方共同签字封存,后续售后需要调取时,必须经过双方负责人审批。这样既保证了售后需求,又合规合法。
历史遗留问题别等客户找上门,主动排查更稳妥
免税店注销后,售后责任最怕的就是等客诉。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排查。去年我们处理上海某免税店注销时,售后团队提前三个月就开始做售后风险排查,把近三年的销售数据拉出来,重点盯三类商品:一是高单价、高售后率的品类(比如奢侈品腕表、珠宝),二是临近保修期的商品,三是曾有过批量客诉记录的商品(比如某款香水出现喷头堵塞问题)。
排查过程中,还真发现了个大雷。有个客户在2021年买了块价值5万的机械表,保修期到2024年底,但因为当时留的是旧手机号,系统里的联系方式失效了,客户一直没来店保养。我们通过购买记录里的身份证号,联系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辗转找到了客户的现用手机号。打电话过去时,客户特别惊讶:我都以为你们店早没了,这表还在抽屉里躺着呢!后来客户来店里做了免费保养,还特意说:你们店注销了还想着我,下次去机场免税店肯定还买你们推荐的品牌。
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注销不是终点,维护客户信任才是起点。主动排查不仅能减少后续客诉,更是对品牌口碑的延续。排查过程中也会遇到难题,比如有些客户信息确实找不到,或者商品已经转手多次(二手奢侈品在免税店销售中也占一定比例)。这时候怎么办?我们当时的做法是:对于信息缺失的客户,在门店原址、官方公众号、合作媒体发布售后遗留物品/服务公告,列明商品型号、购买时间、联系方式范围,公示3个月;对于二手商品,如果原购买者能提供购买凭证,我们依然会履行售后承诺,但会明确告知非首次购买保修可能存在差异(比如保修期从首次购买日起算)。
责任追究别只追店不追人,制度要带牙齿
售后责任追究,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追究店的责任,但店注销了,追责就成了空话。其实,责任追究的核心应该是追流程、追行为、追管理漏洞,而不是简单地找替罪羊。
举个反例。之前我听说某免税店注销后,有客户投诉购买的化妆品过敏,销售时未告知成分,清算组直接把责任推给销售已离职,无法追溯。后来我们内部复盘时发现,问题不在销售个人,而在于当时的销售话术培训就没要求强制告知过敏原测试,售后台账里也没有销售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的记录。这就是管理漏洞!所以后来我们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时,特别强调流程留痕:比如销售必须通过系统录入过敏原告知确认(客户签字或电子确认),售后维修必须记录故障原因分析(是产品质量还是人为损坏),客诉处理必须有责任认定表(明确是销售责任、产品质量责任还是售后流程责任)。
还有一次,我们处理一起客诉,客户说买的免税酒少了50ml,调取监控发现是打包时员工疏忽。按以前的规定,可能只是批评教育员工,但那次我们不仅给客户补发了酒,还在内部通报中明确了打包环节的责任人(当班组长和打包员),扣除了当月绩效,同时要求仓储部重新培训商品出库复核流程。为什么这么较真?因为免税店售后责任追究,不是为了罚人,而是为了堵漏洞。店可以注销,但如果管理漏洞不补,下一个店、甚至整个集团都可能栽在同一个地方上。
这里有个争议点:注销后,原管理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吗? 我的看法是,要看主观过错。如果是明知商品有问题还销售、故意隐瞒售后政策,这种恶意行为,即使注销了,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如果是流程疏忽、培训不到位等过失,则应通过内部整改、流程优化来弥补,不必过度追个人。毕竟,注销往往有外部因素(比如政策调整、租约到期),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管理人员,既不公平,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最后想问个问题:当一家免税店的大门永远关上,我们清算的不仅是货架上的商品、账面上的资产,更是客户对免税这两个字的信任。这份信任,该用什么制度来保证它不会随着店名的注销而烟消云散?或许答案就在我们对待每一个售后细节的态度里——哪怕店没了,承诺还在,责任还在,这才是专业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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