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地鸡毛到握手言和:我处理合作社解散后土地征收补偿争议的十年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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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和几个老朋友喝茶,聊起当年处理丰收合作社解散时土地征收补偿争议的事,还有人打趣说老张,你这头发白得快,有一半是被那些事愁的。我哈哈一笑,心想可不是嘛——合作社解散本就是麻烦事,再加上土地征收补偿,简直是麻烦中的战斗机。但回过头看,正是这些一地鸡毛的经历,让我摸清了处理这类争议的门道。今天就跟大家掏心窝子聊聊,我是怎么带着团队从焦头烂额走到协议落地的。
一、问题:合作社解散遇上土地征收,简直是火上浇油\
2013年我刚接手现在这家集团财务总监时,就碰上了一个棘手案子:我们集团下属的丰收合作社因经营不善解散,账面上还欠着成员们三年的分红。结果刚办完解散手续,合作社名下的300亩集体土地就被纳入了征收范围,每亩补偿款加起来有800多万。这下好,原本等着分钱的成员们炸了锅——有人觉得解散了就该按人头分钱,有人坚持土地是我家承包的,补偿款该归我,还有人指着合作社账本骂你们早干嘛去了?现在有钱了就想私吞?\
我当时去现场调研,三十多个成员围在合作社院子里,七嘴八舌:张总监,你给个话!这钱到底怎么分?我家孩子结婚等着用钱,拖不起啊!甚至有位大爷把当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拍在我桌上,手直哆嗦:你看,白纸黑字写着我的名字,这钱凭什么不分给我?那场面,我就像被架在火上烤——分慢了,成员闹;分错了,后续执行更麻烦;要是处理不好,还可能引发。
后来我才发现,这种解散+征收的组合拳,在合作社领域并不少见。很多合作社解散时本身就带着矛盾:土地权属不清(比如成员退社时土地没明确退还)、账目混乱(有些甚至是包包账)、成员间早有嫌隙。这时候土地补偿款一进来,就像往干柴上扔了根火柴,原本压着的问题全冒出来了。
二、挑战:法律、人情、利益,三座大山压下来
处理这类争议,我后来总结,最难的不是算账,而是平衡三样东西:法律关系、人情世故、利益诉求。这三样要是拧着来,神仙也解不开。
第一座山:法律关系比麻还乱。 合作社解散后,主体资格还在不在?土地征收补偿款是给合作社集体,还是给承包土地的成员?当时我们请了律师团队梳理,光是法律文书就堆了半米高:合作社章程写着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成员手里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解散协议约定剩余财产按成员出资比例分配,但有人提出我虽然出资少,但土地承包了20年,补偿款该按土地年限算。更麻烦的是,有个别成员在合作社解散前,私下把土地转包给了外人,现在转包方也来要补偿,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
第二座山:人情世故比法律还难缠。 农村社会讲究熟人社会,有时候讲情比讲法管用。我记得有个老成员,土地早就被儿子拿去种果树,但老人觉得地还是我的,坚持要分补偿款。我们跟他讲法律,他摆摆手:张总监,我不懂法,我就知道,这地是我家的,你们不给我,我以后怎么在村里抬头做人?还有的成员之间有亲戚关系,你多分了,他亲戚就找你闹;你少分了,他背后说你偏心。
第三座山:利益诉求永远填不满。 300万补偿款,三十多个成员,人均10万看着不少,但每个人的胃口不一样:年轻人要现金结婚,老年人要钱养老,有人觉得我土地多就该多分,有人主张合作社解散了,就该平均分。最头疼的是钉子户,有个成员因为当年合作社决策时投了他反对票,现在就故意拖着不签字,说不给我多分5万,免谈——这哪是要钱,分明是泄私愤。
三、解决方案:分四步走,把死结变成活扣\
面对这些挑战,我和团队没少熬夜,后来摸索出了一套四步工作法,总算把这块硬骨头啃下来了。现在想想,这套方法其实不复杂,关键是要沉下去,把每个细节摸透。
第一步:先把糊涂账变成明白账,这是定盘星
我常跟团队说:处理争议,最怕的就是'大概''可能'。成员们不相信'大概',他们只相信'一分一厘'。所以第一步,我们花了整整两周时间,把合作社解散以来的所有账目、土地档案、成员资料重新梳理了一遍,做到三清:
一是土地权属清。 我们拿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始分地记录、成员退社时的土地交接单,挨家挨户核对。有个成员说我承包了5亩地,但我们查档案发现,他在2010年已经把2亩地转包给了邻居,当时还签了转包协议——这个细节他自己都差点忘了。最后我们画了一张土地权属分布图,每块地是谁承包的、有没有转包、转包期限多久,清清楚楚贴在合作社公告栏,成员们自己去看,有异议当场提。
二是账目资金清。 合作社解散时账上还有80多万,加上这次征收补偿款860万,总共940万。我们把每一笔收入、支出都列成明细,连2015年买拖拉机花了2万3这种小账都写清楚,还找了当地农经站的人来审计,出了审计报告。有个成员质疑你们是不是把钱藏起来了?我们直接把账本和审计报告给他看:您自己算,要是差一分钱,我们负责。\
三是成员资格清。 有个外来户说我在合作社打工5年,也算成员,我们翻出合作社章程,上面写明成员需以土地入股,而他只是雇工,最后明确他没有成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成员,我们连谁家孩子上大学了、谁家老人生病了都记录在案——这些额外信息后来在协商时帮了大忙。
第二步:抓关键少数,别让多数人被少数人绑架
农村争议里有个潜规则:真正闹事的往往不是多数人,而是那几个有头有脸或利益受损大的关键少数。你把这些人说通了,其他人自然跟着走。
我们当时锁定了三个关键人物:一个是老张,土地最多(12亩),在村里威望高,他说行,大部分人不敢反对;一个是李姐,合作社的老会计,账目她最熟,她点头,成员们才信账是真的;还有一个是小王,刚结婚,急着用钱,天天在群里催进度,他的态度能影响年轻群体。
我们没开大会,而是分别找他们谈。跟老张谈时,我没直接说分钱,而是聊起他当年带头成立合作社的事:张叔,您还记得2008年冬天,咱们顶着雪开会选理事吗?那时候就说好了,合作社是大家的,有事一起商量。老张叹了口气:记得,那时候多好。我顺势说:现在合作社散了,但咱们不能让村里人说闲话,说咱们当初是一盘散沙。您是长辈,得带个头。老张听完沉默了,最后说:行,你们算清楚,我没意见。\
跟李姐谈时,我直接把审计报告递给她:李姐,您是老会计,这账您再帮我们过一遍,要是没问题,您在报告上签个字,让大家放心。李姐翻了半天,最后说:账是清楚的,就是当年买农药那笔钱,发票丢了,但我记得是给老王家地买的,他可以作证。我们马上找老王核实,问题解决了。小王呢,我们跟他解释:补偿款到账需要时间,我们先给你借5万应急,剩下的等协议签了马上给你。小王红着脸说:那...那谢谢张总了。\
这三个关键少数搞定后,开大会时阻力小了很多——老张带头签字,李姐说账没问题,小王告诉大家钱快到了,其他人自然跟着签了。
第三步:分配方案活一点,别搞一刀切\
很多合作社处理争议时喜欢平均分配,觉得公平。但根据我的经验,平均不等于公平,有时候反而会引发新的矛盾。我们当时没搞一刀切,而是设计了基础分配+奖励分配的方案:
基础分配:按土地承包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这是大头,占70%。比如老张有12亩,总共300亩,他就拿12/300×70%×860万≈241万。
奖励分配:剩下30%分三块。一块是历史贡献奖,给那些最早加入合作社、土地投入多的成员,比如有个成员2008年就入社,土地还做过改良,我们给他额外加了5%;一块是困难补助,给家里确实有困难的,比如老人多、孩子上大学的,从这部分出;还有一块是调解奖励,给那些主动配合协商、做工作的成员,比如老张帮我们劝了三个钉子户,我们给了他2万奖励。
有个成员问:我土地少,孩子要结婚,能不能多分点?我们没拒绝,而是说:您的情况我们记下了,困难补助部分优先考虑。后来他从困难补助里拿了3万,高高兴兴走了。还有个钉子户本来要5万才签字,我们没答应,但给了他调解奖励,他虽然不情愿,但也签了——毕竟拿了钱,再闹就不好看了。
这里有个小技巧:分配方案一定要让成员自己选。我们当时把几种方案列出来,让大家投票选,最后选了基础分配+奖励分配这个方案。因为是自己选的,执行时阻力就小多了。
第四步:协议执行盯到底,别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协议签了只是第一步,执行起来照样有坑。我见过不少合作社,协议签得漂亮,最后钱分不下去,或者分完了又有人反悔,重新闹起来。
我们当时做了三件事确保执行到位:
一是钱账分离。补偿款没直接打到合作社账户,而是存到了乡镇农经站设立的共管账户,我们、乡镇政府、成员代表三方管密码,取钱需要三方签字。这样既防止合作社挪用,也让大家放心。
二是分步支付。先付70%的基础分配,让大家拿到定心丸;剩下的30%等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后,再一次性付清。有个成员拿了70%后,觉得差不多了,主动来做其他人的工作,说剩下的肯定能拿到,人家都签了。
三是留一手。我们和每个成员都签了《补充协议》,写明若对分配有异议,需在收到款项后15天内提出,逾期视为认可。有个成员拿了钱后,又听说别人拿了奖励补助,不干了,我们拿出《补充协议》,他说不出话,最后只能作罢。
四、经验教训:那些年我踩过的坑,现在成了避雷针\
处理完丰收合作社的事,我又接手了两个类似案例,有成功的,也有踩坑的。回头看看,最大的收获不是把事情做完了,而是搞明白了怎么做才能不踩坑。
第一个教训:别迷信书面协议,农村的口头承诺有时比纸管用
2015年,我处理另一个合作社解散争议时,就栽过跟头。那个合作社有个成员老刘,2009年入社时,理事长口头说你土地少,但可以帮合作社看仓库,年底分红多给你2000块。后来解散时,老刘拿着这个口头承诺来要钱,理事长早就不在了,其他成员不认账,说有本事拿出证据来。老刘没证据,天天来闹,最后我们只能从集体资金里给了他2000块,才算了事。
这件事让我明白,农村社会里,人情和口头约定有时候比书面协议更有约束力。后来处理丰收合作社时,我们专门找了村里的老支书、老会计开座谈会,把那些没写在纸上但大家都知道的口头约定都记录下来,比如谁家地边上的树归谁合作社用谁家拖拉机要记工分,这些潜规则虽然不合法,但合乎情理,我们提前把这些情理账算清楚,后来就没再出现类似问题。
第二个教训:别当法官,要当调解员,农村争议没有绝对的错\
刚开始处理这类争议时,我总想着分对错,觉得只要按法律办,就没问题。但后来发现,农村争议里,很多时候对错是模糊的——你觉得他无理取闹,他觉得你欺负人。
有个成员老吴,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比邻居少2万,他气得把合作社大门砸了。我一开始很生气,觉得他太冲动,后来跟他聊天才知道,他邻居是关系户,找了人把土地面积多报了2亩。老吴说:我不是为了钱,就是觉得不公平,你们凭什么偏心他?这次我没跟他讲法律,而是带他去看了土地测量记录,又找了乡镇国土所的人复核,发现确实是邻居多报了面积。后来我们重新核算,把多报的钱要回来给了老吴,他还主动上门道歉,说张总,之前是我太冲动了。
这件事让我明白,处理农村争议,别急着下判决,先听听他们为什么闹。有时候他们要的不是钱,是一个说法。你把说法给了他们,问题就解决了一半。
现在再想起那些年处理合作社解散后土地征收补偿争议的日子,虽然累得掉头发,但看到成员们拿到补偿款时露出的笑容,觉得值。我常跟团队说:财务工作不只是算账,更是算'人心'。钱算错了可以改,人心伤了就难补了。处理这类争议,没有一劳永逸的办法,但只要你能沉下去、听得进、想得细,再乱的麻也能理顺。
送大家一句我总结的土办法:处理争议前,先去村里的小卖部买包烟,跟大爷们聊聊天;再去田埂上走一走,跟种地的老乡拉拉家常。这些无用功,往往比你在办公室里熬三天三夜更有用。毕竟,农村的事,终究是人的事,把人的问题解决了,事自然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