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下午,我正准备关电脑下班,手机突然响了,是以前合作过的律所王律师打来的。电话那头,他的声音带着点急:张工,我们有个客户刚办完注销,手里有个发明专利之前签了独占许可,现在被许可方想续签三年,这许可期限咋变更啊?专利局那边说原主体没了,流程走不通,这可咋整?我一听,就知道这事儿又是个老大难——公司注销和专利许可,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词碰在一起,稍不注意就能让企业掉进坑里。<

公司注销,专利申请如何处理变更专利许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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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专利许可的法律困境:主体消失,合同何去何从?

说实话,这事儿在咱们专利代理圈里不算少见,但每次遇到都挺头疼的。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公司注销就是关门大吉,把工商执照一交,税务清了,就万事大吉了。但他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点: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它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公司注销而自动消失,更不会让已经签订的许可合同一笔勾销。

这里就涉及一个核心法律问题:专利许可合同的主体是原公司,现在公司注销了,主体资格灭失,那许可合同是不是就自动终止了?被许可方之前投入的生产线、市场推广,难道都要打水漂?

我记得刚入行那会儿,2016年遇到过一个案子。当时是家做LED驱动芯片的小公司,叫光芯科技,手里有个核心发明专利一种高效能LED驱动电路(专利号ZL20131XXXXXXXXX)。2014年,他们跟下游的亮源照明签了独占许可合同,许可期限5年,许可费是每年50万,按年支付。结果2016年中,光芯科技因为股东纠纷,突然宣布注销,清算组都没来得及通知亮源照明。等亮源照明准备付第二年的许可费时,发现光芯科技的工商登记已经注销了,连个联系人都没有。

这下亮源照明慌了——他们为了这个专利,专门建了两条生产线,每年光设备折旧就几百万。如果许可合同终止,生产线就得停,损失太大了。当时亮源照明的老板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办法继续用这个专利。我当时第一反应是:这事儿得先找光芯科技的清算组!但问题是,清算组早就解散了,连公司档案都不知道被谁收着。

后来我们查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才搞明白:公司注销前,专利权属于公司财产,清算组应该在对专利进行清算后,要么转让给他人,要么由股东继承。如果清算组没处理,直接注销了,那专利权实际上处于无主状态,但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967条,可以由权利义务的继受人继续履行。

可问题是,继受人是谁?光芯科技注销时没留任何文件,股东们互相推诿,谁都不承认继承了专利。最后没办法,我们只能帮亮源照明走专利权属纠纷的途径,起诉了光芯科技的原股东,耗时整整8个月,才通过法院调解,让原股东将专利权转让给了亮源照明,许可合同才得以延续。

这个案子给我的教训特别深:很多企业注销时,根本没把专利当回事,觉得反正公司都没了,专利留着也没用,结果不仅坑了被许可方,最后连股东自己都惹了一身麻烦。后来我每次给企业做专利咨询,都会多问一句:您公司有注销计划吗?专利打算怎么处理?

实操案例:从死局到活路的许可期限变更之路

要说处理公司注销后的专利许可变更,最关键的还是找对人、走对路。这些年我经手过不少案子,有成功的,也有踩坑的,挑两个印象深的跟大家说说。

第一个案子是转机:清算组在,变更其实不难

2020年,我遇到一家做环保材料的公司绿源环保,他们有个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可降解包装袋(专利号ZL20192XXXXXXXXX),2019年跟包装天下签了普通许可,许可期限3年,许可费按销量提成,每卖出一个包装袋给1毛钱。结果2021年初,绿源环保因为经营不善,决定注销,但清算组还在运作。

包装天下找到我时,特别担心:我们刚跟‘绿源环保’签了年度销售计划,下半年预计能卖2000万个,这提成要是拿不到,我们损失可太大了!我当时让他们别急,先找绿源环保的清算组要两样东西:一是《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证明专利还在;二是清算组出具的《同意变更许可期限的证明》,说明清算组同意将许可期限变更到新的权利人名下。

没想到,清算组还挺配合,他们早就意识到专利的价值,已经在清算方案里把专利列为一项待处置资产。我们帮他们准备了三份核心材料:1. 清算组出具的《权利承继证明》,写明清算组作为专利权利的临时处置人,同意将许可期限变更给新的受让人;2. 包装天下的《变更许可期限申请书》,说明变更理由(原许可方注销,需延续许可关系);3. 原许可合同的复印件和补充协议(约定许可期限变更)。

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后,一开始审查员也卡壳了:原许可方‘绿源环保’已注销,主体资格不存在,变更依据是什么?我们赶紧把清算组的《权利承继证明》和《企业注销通知书》一起交上去,并附上《民法典》第967条的条文,说明清算组可以作为权利义务的继受人。大概过了20天,变更手续就办下来了,许可期限延续到2024年,新的权利人写的是绿源环保清算组,后续再由清算组将专利权转让给第三方时,许可合同会一并转移。

这个案子让我明白:只要清算组在,并且愿意配合,变更许可期限其实没那么难。关键是企业注销前,一定要把专利这类无形资产纳入清算范围,别让没人管成为死局。

第二个案子是反转:注销后才想起专利,我们硬是挖出了继受人

去年有个更棘手的案子。一家做医疗器械软件的公司康智医疗,2018年有个发明专利一种智能诊断系统(专利号ZL20181XXXXXXXXX),跟仁爱医院签了排他许可,许可期限10年。结果2022年底,康智医疗突然注销,连清算组都解散了,连专利局那边都没收到任何注销通知。

仁爱医院找到我时,都快哭了:我们为了这个系统,投入了300万做临床适配,要是许可中断,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就得停摆,患者数据都没法同步!我当时心里也打鼓:公司注销了,清算组都没了,这专利权找谁去?

但我们没放弃,先去工商局调了康智医疗的注销档案,发现注销时有个细节:公司股东是三个人,其中两个是自然人股东,一个是法人股东(一家投资公司)。更关键的是,在清算报告中,有一行小字写:公司名下专利‘一种智能诊断系统’由法人股东XX投资公司作价500万接收,相关转让手续由股东自行办理。

这下有线索了!我们赶紧联系XX投资公司,结果对方一开始不承认:我们不知道有这专利,清算报告是股东自己写的,我们没签字。后来我们把工商档案的复印件给他们,又找了当初帮康智医疗做注销的会计师事务所出证明,他们才承认确实接收了专利,但说没时间办转让手续。

有了这个承认,事情就好办了。我们帮仁爱医院起草了《关于请求变更专利许可期限的函》,附上XX投资公司接收专利的证据,提交到专利局。这次审查员没再卡壳,因为法人股东作为继受人,主体资格是存在的。最终,许可期限变更到了XX投资公司名下,仁爱医院的许可关系得以延续,后续还能直接跟投资公司谈续签的事儿。

这个案子给我的最大启发是:就算公司注销了,只要肯花时间去挖档案,总能找到权利的继受人。关键是企业注销时,千万别把专利藏起来,该公示的公示,该转让的转让,不然最后麻烦的还是自己。

关键步骤与避坑指南:让专利许可无缝衔接

说了这么多案例,其实公司注销后专利许可期限变更,核心就三个步骤:找继受人、办变更手续、签补充协议。但每一步都有坑,我给大家总结一下避坑指南:

第一步:找继受人,这是地基,地基不稳,后面全白搭

专利许可的继受人,要么是清算组(如果清算组还在),要么是股东(如果股东继承了专利),要么是第三方(如果专利被转让了)。最怕的就是无人认领,像前面光芯科技那样,连清算组都没了,股东互相推诿,那就只能走诉讼了。

这里有个坑很多企业会踩:公司注销时,清算报告里没写专利的去向,或者干脆没把专利纳入清算财产。结果导致专利权悬空,没人能做变更。如果公司有注销计划,一定要提前把专利纳入清算,明确是转让、继承还是由清算组处置,最好在清算报告里写清楚,并且让所有股东签字确认。

第二步:办变更手续,材料要全,不然专利局不认

变更许可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 变更许可期限申请书;2. 原许可合同复印件;3. 继受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比如清算组的证明、股东的身份证明、第三方的营业执照);4. 原许可方注销的证明(比如《企业注销通知书》);5. 继受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

这里有个细节:如果继受人是清算组,需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和清算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如果继受人是股东,需要提供股东会决议或继承证明;如果是第三方,需要提供专利转让合同。材料缺一不可,不然审查员会打回来。

我见过最离谱的案子,有家企业提交变更申请时,连原许可合同复印件都没有,说公司注销时文件丢了。结果只能让继受人去法院申请调取档案,耗时三个月才搞定。重要文件一定要备份,尤其是公司注销前,专利合同、证书、转让协议这些,最好找个档案公司存起来,别等用的时候找不着。

第三步:签补充协议,明确权责,避免后续纠纷

许可期限变更后,一定要和被许可方签补充协议,明确几个关键点:1. 变更后的许可期限;2. 许可费是否调整(比如原许可费是按年支付,现在继受人是第三方,可能需要重新谈);3. 违约责任(如果继受人不履行许可义务,被许可方怎么办);4. 争议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

这里有个坑:有些继受人觉得反正合同签了,改不改无所谓,结果被许可方不按新约定支付许可费,或者继受人突然终止许可,最后只能打官司。补充协议一定要签,而且最好找律师把关,别怕麻烦,省得后续扯皮。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

这些年,我见过太多企业因为忽视专利而踩坑,也见过不少企业因为提前布局而顺利过渡。专利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它的价值不应该随着公司的注销而消失。但现实中,很多企业注销时,连专利值多少钱都不知道,更别说处理许可变更了。

我在想,当企业注销成为常态,我们是否应该提前为专利这类无形资产设计退出机制?比如在企业成立之初,就在公司章程里约定专利的处置方式;在签订许可合明确若许可方注销,许可期限可由继受人自动延续;甚至,是不是可以考虑建立专利托管平台,让企业在注销前,可以把专利托管给专业机构,由机构负责后续的许可变更、转让等事宜?

毕竟,专利的价值在于使用,而不是闲置。当公司消失时,如何让专利继续发光发热,或许是我们每个知识产权人都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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