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做企业注销,遇到的僵尸企业越来越多。有的是经营不善撑不下去,有的是政策调整被淘汰,还有的是老板跑路留下烂摊子。这些企业注销时,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员工的福利待遇——工资能不能拿到?社保怎么办?经济补偿金有没有着落?劳动局在这中间到底怎么管?今天我就以20年财税老炮儿的身份,跟大家聊聊这些事儿,毕竟员工权益无小事,处理不好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企业注销流程也会卡壳。<
先搞懂:清算注销中,员工福利待遇都包含啥?
说到员工福利待遇,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工资,但其实在僵尸企业清算注销时,这笔钱可复杂了。根据我们过往的经验,至少得包括这么几块:
第一是工资和奖金。这个最直接,就是员工应发未发的工资、提成、年终奖这些。注意哦,是应发的,比如员工上个月上了20天班,企业没发工资,这部分必须优先结清。要是企业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那员工可就急了,劳动局这时候就得介入了。
第二是社保和公积金。很多僵尸企业倒闭前,社保断缴是常事,员工最怕的就是医保断了看病报不了,养老保险断了影响退休年限。公积金虽然不算强制缴纳的社保,但也是员工应得的权益,断缴了也能提取。
第三是经济补偿金。这个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企业注销属于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情形,员工有权拿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N+1——N是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满一年补一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补半个月;1是代通知金,如果企业没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合同,还得额外给一个月工资。
第四是未休年假工资。有些员工攒着年假没休,企业注销了,这部分假得折算成工资。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未休年假每天按300%支付工资(含员工正常工资的100%)。
第五是工伤待遇。如果员工在职期间有工伤,还没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这些,企业注销前必须处理好,不然员工后半生怎么办?劳动局对这块盯得特别紧。
这些待遇里,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是大头,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第一顺位就是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摆在这儿,但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资不抵债,员工还是拿不到足额的钱,这时候劳动局的作用就凸显了。
劳动局的双重身份:既要监督清算组,又要帮员工维权
僵尸企业清算注销,通常是由清算组(一般是股东、律师、会计师组成)负责,但清算组可能屁股歪了——优先给银行还贷款、给供应商结货款,把员工待遇往后放。这时候劳动局就得站出来,扮演监督者和协调者两个角色。
监督清算组,确保员工权益优先。清算组成立后,得在10天内书面通知劳动局,劳动局会介入核查清算方案,看看员工待遇是不是列在第一顺位。我们之前遇到过一个案例,某服装厂倒闭,清算组想先还供应商的50万货款,结果20名员工集体投诉欠薪3个月、社保断缴6个月。劳动局接到投诉后,直接叫停了清算组的还货款操作,要求先把工资和社保补缴了。清算组一开始还不乐意,说供应商催得紧,劳动局直接甩出《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职工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这是法律规定的,谁也不能改!最后乖乖把钱先给了员工。
帮员工维权,处理投诉和仲裁。员工和企业谈不拢,最直接的就是找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引导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企业注销的情况,仲裁会确认员工的债权金额,然后由清算组按比例清偿。这里有个关键点:如果企业资产不够支付所有员工待遇,怎么办?这时候可能需要按比例分配,比如总资产100万,员工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要150万,那就按100/150的比例,每个员工拿70%。但如果是恶意注销,比如老板把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劳动局会联合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查,甚至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协调社保和公积金部门,解决断缴问题。很多员工担心社保断缴影响买房、落户、孩子上学,劳动局会联系社保局,看能不能补缴。只要员工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这些证据,社保局允许补缴,但滞纳金可能得企业承担。如果是小微企业,确实没钱补缴,劳动局可能会指导员工申请社保补贴或者灵活就业社保,先把眼前的困难解决了。
不过说实话,劳动局也不是万能的。我们见过最棘手的一个案例:某科技公司老板跑路,账上没钱,厂房还是租的,设备都是抵押给银行的。30多个员工不仅拿不到工资,连社保都没法补缴。劳动局协调了半个月,最后只能帮员工申请了欠薪保障基金(上海有这个政策,企业欠薪3个月以上、员工月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可以申请基金垫付),每人垫付了3个月工资,但剩下的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就只能打水漂了。这种时候,员工哭,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也无奈,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从案例看:福利待遇处理的坑与解
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注销时的奇葩操作,也见过劳动局怎么拆弹。分享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大家能更直观地理解这个过程。
案例一:制造业企业拖字诀,劳动局亮剑逼清算组就范
去年我们接了个单,帮一家机械制造厂做注销。这家厂有80多个员工,欠薪4个月,社保断缴8个月,清算组是老板的亲戚,一直拖着不处理员工工资,想先卖设备还银行贷款。员工急了,天天去劳动局闹,劳动局介入后,发现清算组没按规定向员工公示清算方案,也没申报员工债权。劳动局直接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清算组3天内列出员工清单、欠薪明细,否则要罚款5万。清算组这才慌了,赶紧和我们对接,把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算清楚,优先支付。最后员工拿到手的钱虽然没100%,但至少工资和社保补缴了,经济补偿金也给了70%。这个案例说明,劳动局的执行力很重要,清算组不敢轻易糊弄。
案例二:服务业企业小聪明,未休年假工资差点被吃掉
有个餐饮连锁店,因为疫情倒闭,清算组算账时,把未休年假工资给漏了。员工里有几个老员工,攒了10多天年假,清算组说企业没钱,年假工资就算了。员工不服,找劳动局投诉。劳动局核查后发现,清算组确实没把年假工资纳入债权清单,于是要求清算组重新计算。清算组狡辩说年假工资是‘福利’,不是‘工资’,劳动局直接搬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未休年假工资是法定报酬,必须支付!最后清算组不得不补了5万多块钱给老员工。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员工福利待遇不是企业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的,法律有明确规定,劳动局会盯着这些小聪明。
作为财税人,我的几点真心话
做了20年财税,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不懂法不重视员工权益导致注销受阻,甚至老板被列入失信名单。其实僵尸企业注销,处理好员工福利待遇,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都是好事。
对企业来说,员工待遇优先处理,清算流程会更顺利,不会被劳动局卡脖子,老板也能少点麻烦(比如不用被员工天天堵门)。对员工来说,至少能拿到保底的钱,生活能有个着落。对社会来说,减少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但说实话,现在很多小企业老板,总觉得员工是外人,企业倒了就倒了,员工的钱能拖就拖。这种想法太危险了!现在劳动监察越来越严,欠薪、欠社保,轻则罚款,重则坐牢。我们之前有个客户,老板觉得厂子都倒了,还管什么社保,结果员工集体仲裁,老板不仅赔了钱,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连高铁都坐不了。何必呢?
从财税角度看,企业注销前,一定要把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员工社保这些科目清理干净,该计提的计提,该支付的支付。如果账上没钱,也要和员工协商好,拿到债权确认书,不然税务注销时,税务局会认为负债未清偿,不让注销。
上海加喜财税: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注销前这些问题得解决!
除了员工福利待遇,僵尸企业注销中还常遇到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等问题,这些同样需要专业处理。作为深耕财税领域20年的从业者,我们上海加喜财税(官网:https://www.110414.com)经常遇到企业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注销受阻的情况。比如某贸易公司,因为早期财务人员流失,2018-2020年的记账凭证、发票都不全,税务要求补齐资料才能注销,老板急得团团转。我们团队通过银行流水、合同、出入库单等辅助资料,帮企业还原了账务,最终顺利通过税务注销。
还有知识产权问题,很多企业有商标、专利,但注销时要么忘了转让,要么低价卖给关联方,结果被税务局核定转让价格,补缴高额税款。我们建议企业注销前,先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通过正规渠道转让,或者直接注销(商标可申请注销,专利需缴年费维持),避免后续风险。财务凭证不完整、知识产权处置不当,看似是小问题,实则可能让整个注销流程卡上几个月,甚至影响企业信用。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上海加喜财税用20年经验,帮企业扫清注销障碍,让僵尸企业安心退场,员工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