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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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多地药店进入密集注销期。员工安置作为注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既关乎劳动者权益,也影响社会稳定。市场监管局作为企业退出市场的把关人,如何监督企业依法履行员工安置义务?带着这一问题,记者走进市市场监管局,与不同背景的从业者展开对话。
【访谈时间】 2023年10月18日下午
【访谈地点】 市市场监管局三楼会议室
【访谈对象】
1. 李建国: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科长,从业15年,负责企业注销审批与监督,语言严谨,善用数据说话。
2. 王莉:某连锁药店人力资源总监,从业8年,经历多次药店并购与注销,说话干练,常带行业术语。
3. 张桂芬:原社区药店店员,在岗12年,去年经历药店注销,语速较慢,情感真挚。
一、开场:从注销到安置,一道绕不开的题
记者:李科长,您好!最近注意到我市药店注销数量同比上升了20%,不少员工担心突然失业。在企业注销流程中,员工安置到底处于什么位置?市场监管局会直接介入吗?
李建国:(翻看手中的注销材料)记者同志问得很关键。企业注销不是一关了之,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市场主体注销前应当依法清算,通知、公告债权人,而员工本质上属于特殊债权人——他们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员工安置不是附加题,而是必答题。市场监管局虽不直接负责劳动仲裁,但在注销审批环节,我们会把员工安置情况作为重要审查依据,没落实到位的,原则上不予注销。
记者:(转向王总监)王总监,您作为企业方,怎么看待员工安置在注销中的必答题属性?有没有遇到过为了快速注销,随便安置员工的情况?
王莉:(身体微微前倾)说实话,药店行业利润薄,尤其是单体药店,一旦经营不善,现金流紧张时,员工安置确实是个硬骨头。但我们连锁企业有规范流程,去年关了2家效益门店,都是提前3个月启动安置:优先内部转岗,不能转岗的按《劳动合同法》给N+1补偿,社保交到离职当月,还联系了附近几家药店推荐岗位。(叹气)但确实有同行打擦边球——比如只给最低工资标准补偿,或者拖延办理社保转移,这种最后往往被员工投诉到我们这儿,也牵扯到市场监管局的介入。
记者:(看向张姐)张姐,您去年经历的那次药店注销,当时企业是怎么安置您的?过程中有没有遇到困难?
张桂芬:(搓了搓手)我那家店开了十几年,老板突然说要关,我们几个老员工都懵了。老板一开始就说没钱,爱咋咋地,后来我们几个凑钱请了律师,才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得清清楚楚——工作12年,得给12个月工资补偿。(声音提高)我们找老板理论,他躲着我们,还是后来市场监管局的人来查,说不解决员工问题,执照不能注销,老板才把钱凑出来。现在想想,要是没有那波监督,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二、追问:监督的抓手在哪里?
记者:李科长,您刚才提到员工安置不到位不予注销,具体怎么操作?有没有明确的标准?
李建国:(拿起桌上的《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清单》)这就是我们的抓手。材料清单里明确要求:企业提交《员工安置方案》或《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员工补偿金支付凭证、社保减员记录、失业金申办指引等材料。我们会重点核查三点:一是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不是应发工资,有没有包含奖金、补贴;二是支付时间——有没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三是社保衔接——有没有指导员工办理失业登记、转移手续。(停顿)去年有个案例,某药店老板想甩包袱,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给补偿,我们当场要求他补充说明工资流水,最后按实际平均工资补了差额。
记者:王总监,从企业角度看,这些监督标准会不会增加注销成本?有没有企业因此抵触监督?
王莉:(苦笑)肯定会增加成本啊!比如我们去年关店,光是整理员工工资流水、找第三方机构做安置方案,就花了小一周时间。但反过来想,这也是倒逼企业规范——早些年行业野蛮生长,有些老板根本不把员工权益当回事,现在有了市场监管局的监督,至少底线有了保障。(顿了顿)不过确实有企业觉得麻烦,有次我们跟同行交流,有人说市场监管局管这么多干嘛?我们关店关得快不好吗?我就劝他:你今天不把员工安顿好,明天员工去劳动局投诉、去媒体曝光,你关店更慢,还惹一身官司。
记者:张姐,当时市场监管局介入后,具体是怎么帮你们的?您觉得他们的监督管用在哪里?
张桂芬:(回忆状)就是市场监管局的人来店里,让老板把叫我们几个员工过去,当着我们的面问:补偿金怎么算?有没有书面协议?社保减了吗?老板一开始还支支吾吾,后来工作人员拿出《劳动合同法》条文一条一条念,说你要是不按这个来,今天执照就注销不了,明天我们再联合人社局查你。(语气坚定)第二天老板就带着现金来了,还帮我们办了失业金申办手续。我觉得管用就管在有约束力——企业怕执照注销不了,怕被联合惩戒,这就逼着他们把事情办实。
三、深挖:难点与破局,监督如何更精准?
记者:李科长,实践中员工安置监督最大的难点是什么?比如,有些企业人去楼空,或者老板哭穷没钱补偿,市场监管局怎么应对?
李建国:(眉头微皱)难点主要有两个:一是信息不对称。企业提交的材料是不是真实的?员工有没有被裹挟签放弃补偿的协议?我们光靠书面审查很难核实。二是责任衔接。员工安置的核心责任在人社部门,市场监管局的职责是把好注销关,但如果企业注销后员工权益仍未落实,追责就会陷入真空。(拿起一份文件)比如今年初,某药店老板注销时声称无资产,但员工反映老板私下卖了库存设备。我们联合人社局查了银行流水,发现确实有一笔未入账的资金,最后通过撤销注销登记追回了补偿金。
记者:王总监,您觉得企业在员工安置中,最容易踩坑的地方是什么?市场监管局的监督有没有盲区?
王莉:(思考片刻)最容易踩坑的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很多企业图省事,直接按最低工资算,忽略了员工的绩效、提成。去年我们有个店长,离职前月均工资1.2万,老板想按5000基数补,我们及时纠正了,按1万算,多补了7万多。(摇头)要说盲区嘛……比如三期女职工、工伤员工的安置,法律有特殊规定,但有些小老板根本不知道,我们企业内部有法务还好,单体药店可能就容易出问题。
记者:张姐,您当时有没有想过,如果市场监管局没介入,会是什么结果?您觉得现在的监督,还有哪些地方可以改进?
张桂芬:(沉默片刻)没介入的话……可能我们真就拿不到钱,老板拖几个月就说没钱了,最后只能自认倒霉。改进的话……(声音渐小)希望市场监管局能多普法,像我们这种老员工,很多不懂法,一开始还以为老板关店是没办法的。要是早知道可以找他们,也不至于那么折腾。能不能帮我们跟其他药店牵个线?去年我们拿到补偿后,找新工作花了好久,要是有人推荐岗位就好了。
四、收尾:从监督到共治,让安置有温度
记者:感谢三位的真实分享。最后想请李科长总结一下,市场监管局在药店注销员工安置监督中,核心思路是什么?未来还有哪些规划?
李建国:(整理了一下领带)核心思路是刚性约束+柔务。刚性约束就是守住法律底线——不落实安置,不让注销;柔务就是主动指导——比如编制《企业注销员工安置指引》,联合人社局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帮企业算经济账和声誉账。(看向窗外)未来我们计划搭建部门联动平台,把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的数据打通,企业注销前自动推送员工安置核查清单;还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比如邀请工会、律师参与安置方案评估,让监督更透明。
记者:王总监,站在企业角度,您觉得刚性约束和柔务哪个更重要?对药店的有序退出有什么建议?
王莉:(认真地说)都重要!没有刚性约束,企业就会钻空子;没有柔务,企业就会逆反心理。比如我们去年关店,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提前来指导,告诉我们哪些材料容易出问题怎么跟员工沟通,其实帮我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建议)希望药店行业能建立退出帮扶基金,单体药店关店时,如果资金确实困难,可以从基金里先垫付部分补偿金,之后再向企业追讨,这样既能保障员工权益,也能让企业体面退出。
记者:张姐,最后想对其他可能面临类似情况的员工说点什么?
张桂芬:(挺直腰背)一定要懂法!《劳动合同法》是我们的护身符,遇到不公别怕,找市场监管局、找人社局,他们都会帮我们。平时多学点技能,像我后来参加了社区组织的免费养老护理培训,现在在养老院上班,工资比以前还稳定。
【访谈后记】
两个多小时的访谈,记者感受到药店注销潮下员工安置的复杂与沉重,更看到市场监管局在放管服改革中既放得开、管得住的担当。从材料审查到部门联动,从事后追责到事前指导,监督的温度与力度正在平衡。正如李科长所说:企业退出市场是市场规律,但退出不能以牺牲劳动者权益为代价。唯有法律有底线、监督有抓手、服务有温度,才能让每一次退出都成为一次规范的演练,让劳动者在行业变革中感受到真正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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